兴趣:音乐教学的法宝——王世健

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8日 浏览:2

兴趣——音乐教学的法宝

 

兴趣是指一个人经常趋向于认识,掌握某种事物,并具有积极情绪色彩的心理倾向。因此,兴趣一经形成,便会磁石般地吸引着人们去参与、从事和认识某种活动。所以对于学生来说,学习兴趣就首先成为学生能否积极主动、探索学习的重要心理因素。关注和重视学生音乐兴趣培养,发展学生的兴趣与爱好,既是音乐学习的重要基础和基本动力,同时亦是学生在音乐上持续发展,终身热爱音乐、学习音乐的根本保证。如果针对学习音乐来说,兴趣就是他们打开音乐圣殿的金钥匙,是他们遨游音乐世界的矫健翅膀,也是我们音乐教学的法宝。因此,培养、发展学生的音乐兴趣实乃音乐教师的重要任务。笔者从事音乐教学已有二十年头,本文系笔者结合自己的教学经历与学生的学习特点,并参考部分音乐教学论文,就如何培养学生学习兴趣总结的部分教学经验,在此与大家共同分享,望各位专家多提宝贵建议。

一、利用学科自身特点,使学生积极主动的学习。

(一)音乐欣赏教学要突出学生主动参与音乐听觉体验,激发学生的情感共鸣。

音乐是听觉的艺术,情感的艺术。只有通过音乐的情感体验,才能达到音乐教育“以美感人、以美育人”的目的。听觉体验是音乐学习的基础,发展学生的音乐听觉应贯穿于音乐教学的全部活动中。我认为音乐课不是以“课堂、书本、教师”为中心单纯的“听”,而应该运用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利用多通道的教学手段,让学生在不知不觉中听多遍同样的音乐而不觉得枯燥、乏味,然后在不知不觉中对这段旋律已有了较深的印象,(熟悉就会有兴趣)此时他就会感受到音乐的美了。

让学生多通道主动参与音乐欣赏的手段主要是身体感管的综合参与。即听觉、视觉、运动觉、言语觉、心灵综合参与等。具体运用的手段有很多,如:提问后思考中听、结合画面听、随乐打节奏、随乐即兴跳舞、配乐诗朗诵、演唱演奏主题等等。《音乐课程标准》中提出:“音乐教学的综合包括音乐教学不同领域之间的综合;音乐与舞蹈、戏剧、影视、美术等姊妹艺术的综合;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的综合。”音乐欣赏教学应以聆听音乐为主线,通过一系列的音乐材料构建起与其他艺术门类、其他学科的联系与互通。音乐教学利用学生的语文功底、数学概念,运用自然现象、运动方式,借助美术的色彩、戏剧的唱腔、影视的画面等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来最大限度的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吸引学生,感化学生。此外,在音乐教学中,音乐教师要以自己对音乐、对音乐教育、对学生的真情感染学生,使学生喜爱音乐;音乐教师要以自己对音乐作品的深入理解和动情表现激发学生的情感共鸣,体验音乐的美感。

所以,音乐教学的“根”还在于要把握音乐的“魂”(音乐的要素),以学生主动参与为中心,围绕着“倾听”音乐、“感受”音乐、“体验”音乐来展开活动,让学生带着浓郁的兴趣走进音乐课堂,时时保持对音乐学习的积极心态和愉悦体验,激发学生的情感共鸣,让音乐真正走进学生的心中。

(二  )注意培养学生的想象力,尊重学生的审美体验。

音乐是一种非语义的信息,音乐的这种自由性、模糊性和不确定性特征给学生对音乐的理解与表现提供了想象、联想的广阔空间。爱因斯坦说过:“美的想象比知识更重要,因为知识是有限的,而想象是无限的,美的想象是知识的源泉。”  但我们在平时的音乐欣赏教学中,自觉或不自觉地会运用这种教学方式:学生坐着静静的聆听音乐,教师不时地讲解几句。也许许多教师这样做的目的是想让学生更好地理解音乐作品,殊不知这样做违背了音乐欣赏教学的审美体验原则。音乐是体验的艺术,对音乐作品的体验也会因个体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教师的讲解是无法代替学生本人对音乐本身的体验的,相反,还会束缚学生的想象,起到消极作用。再说欣赏音乐需要全神贯注,而教师在学生听音乐时讲解,便干扰了学生的聆听,分散了学生的注意力,破坏了学生的良好心境,使学生不能很好的进行审美体验,这会给学生造成心理上的反感,这可谓是好心办坏事。因此,教师千万不要用自己的语言代替学生对音乐的理解,一定要给学生留下一个广阔自由的想象空间,因为语言在音乐欣赏中,只是一种辅助手段,任何语言都代替不了每个人对音乐本身的感受,教师必须尊重学生自身的审美体验。

二、让学生主动探究,自学激励,培养学生自主探索学习的能力。

(一)培养学生善学勤思、主动探究的习惯。

音乐是一门体验性的学科,只有学生主体主动参与和自主探究才能感受学习的快乐并积累学习的成果。教师应认识到,每个学生都是一个珍贵的生命,每个学生都是一个鲜活的个体,每个学生都是一幅精彩的画卷,每个学生都是一篇生动的乐章。教师应善于体会蕴藏在学生内心中的渴望同外部世界交流的主动性发展潜质,给他们一些权利,让他们自己去选择;给他们一些机会,让他们自己去体验;给他们一点困难,让他们自己去解决;给他们一个问题,让他们自己找答案;给他们一种条件,让他们自己去锻炼;给他们一片空间,让他们自己去前进。

(二)充分利用课外资源,教给学生学习方法。

学校教育只是人生的一个学习阶段,对已经步入终身学习时代的当今学生来说,掌握学习方法比掌握学习内容更为重要。让学生主动到课外获取的知识量远远大于课本里所介绍的。这种研究性学习的过程使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了学生收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交流和合作的能力。这正是当前开展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的课程实施方式的改革,其改革的目标就是要改变学生现有的学习方式,使他们学会学习,终身受益。这也对我们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生可以通过各种途径,掌握各种各样的与课本相关的信息。教师更要加强知识储备,拓宽知识视野,以更好的引导学生学习。

实践证明,学生对学习没有浓厚兴趣就会厌学。兴趣不到“着迷“的程度,就不会出现灵感,更别谈思维的创造性。所以在音乐教学的过程中,教师首先应该去激发学生心灵深处的强烈的探索欲望,其次为激发学生的认知兴趣。教师必须酷爱自己所教的学科,并努力从事发现、研究、探索,使之成为自己的兴趣中心,从而要有效地去激发学生的认知兴趣。有了浓厚的兴趣,学生精神才会丰富,思维才会灵活、多变、流畅。

 

总之,音乐教学应以弘扬人的主体性为宗旨,以师生共同探究、共同创新、共同进步为互动过程,教师是课堂教学过程的指导者、组织者、参与者。教师职责的变化要求教师要有很强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来面对互动的课堂,这就要求教师上课前要集中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设计有效的和创造性的活动,结合学科自身特点,让每一个学生都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学习音乐、享受音乐的乐趣,正确引导学生主动走进课堂;指导学生去发现问题并确定学习目标;引导学生去探索和实践;引导学生去分析和交流,形成自己新的知识。使学生变“学会音乐”为“会学音乐”,为学生终身热爱音乐、学习音乐、享受音乐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