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及申请发放流程
作者:wszjc|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0日 浏览:2
普通高中助学金政策及申请审核发放流程
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
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设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高中助学金用于支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
高中助学金标准: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分3档,一档每生每年1500元,二档每生每年2000元,三档每生每年2500元。
资助面:受助学生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10%。
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核发放流程
1.学生提交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评审小组认真审核、集体评议,优先照顾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因病因灾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和少数民族的学生,确定资助名单和资助档次;
3.在学校宣传栏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监督;
4.公示无异议后,报基础教育科进行学籍审核;
5.审核通过后,学校统一为受助学生到银行办理高中资助专用卡;
6.学校汇总学生的卡号后,报昌邑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7.资助中心向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财政局批准并将资金拨付到位后,资助中心将高中助学金批量发放至学生的高中资助卡中;
8.学校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提醒监护人及时查看高中助学金到账情况,填写回执单并交给学校;
9.学校对本学期助学金发放情况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监督,然后将申请表、贫困证明材料、评议材料、汇总表、公示照片和回执单存档。
三、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关于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重要信息:
1.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读生不在受助范围。
2.办理期限:每学年9月学校受理资助申请。
3.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取任何费用。
4.办理地点:各普通高中学校资助管理办公室。
5.发放时间:11月底和6月底。
6.发放方式:通过银行批量发放的方式拨付到学生的银行卡中。
普通高中免学费政策及申请审核发放流程
一、免学费对象: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即孤儿)。其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符合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持有《扶贫手册》的普通高中学生。复读生不在资助范围内。
二、补助标准:每生每学年1600元,分学期发放。
三、普通高中免学费申请审核发放流程:
1.学生或学生监护人持户口本及相关贫困证明材料(孤儿证或残疾证复印件、民政部门盖章的低保证明、扶贫办盖章的建档立卡证明)向所在高中学校提出免学费申请;
2.学校查看相关证件后组织学生填写高中免学费申请表;
3.学校汇总相关材料后上报昌邑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昌邑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全市的高中免学费学生信息后,经教育、财政、民政、残联、扶贫办部门审核,确定最终受助名单,高中对该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监督;
5.公示无异议后,昌邑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基础教育科进行学籍审核,审核通过后,向财政局申请拨款;
6.学校统一为受助学生到中国银行办理高中资助专用卡;
7.财政局拨款后,资金通过批量发放的方式直接拨付到学生个人的高中资助卡中;
8.学校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微信、电话等方式提醒监护人及时查看高中免学费补助到账情况,填写回执单并交给学校;
9.各学校对本学期高中免学费发放情况按照规定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监督,然后将申请表、贫困证明材料、汇总表、公示照片和回执单存档。
四、关于普通高中免学费补助的重要信息:
1.办理期限:每学年9月学校受理资助申请。
2.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取任何费用。
3.办理地点:各普通高中学校资助管理办公室。
4.发放时间:11月底和6月底。
5.发放方式:通过银行批量发放的方式直接拨付到学生银行卡中。
6.同一个学生可以同时享受高中免学费补助与高中助学金。
7.年满16周岁的学生必须用本人的身份证办理高中资助银行卡,不能用户口本或临时身份证,故须提前办理学生本人的身份证;不满16周岁的学生必须用户口本复印件(主页、索引页、学生个人单页和监护人单页)和监护人身份证办高中资助银行卡。
8.在高中就读期间,如果学生丢失高中资助银行卡,应及时持本人身份证和学校证明到银行挂失补办新的高中资助卡,并将新卡的卡号及时报给所在高中学校资助管理员。